2、每一柜位的饰品柜台必须是同一样式。
3、使用道具必须牢固,不得有松散现象。
4、使用应以白钢、彩喷塑材为主,柜台(手机展示柜)高度原则不得超过1.4米。
5、模特摆放每组不许超出3个,每个卖区不得超3组。
6、模特原则上不得成排摆放,如有成排摆放时,中间必须加以装饰性道具做分隔。
7、陈列使用道具(手机展示柜)不得超出卖区,不得阻挡卖区内其他陈列。